二 ○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
釜山華僑協會理監事選舉委員會公告
一、釜山華僑協會理、監事會任期屆滿,經理、監事聯席會議推選本會叢湧滋顧問為主任委員,委任成立 「釜山華僑協會理、監事選舉管理委員會」。
二、由選舉管理委員會議通過「選舉章程」(選舉章程公佈於協會網站),依章選任副主委員及總幹事,分 配選舉工作,通過選舉日程。
三、本會經召開委員會議,決定 3月 16日施行僑民投票選舉。
四、茲公佈事項如下︰
1.凡在本會轄區(包括釜山、密陽、金海、梁山及巨濟)居住達六個月以上,確有戶籍並繳納會費,年滿 二十歲(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以前出生),持有外國人居留許可證(F-1、F-2或F-5資格)、或在本會 轄區內取得韓國國藉的僑胞均有選舉權(由本會作成選舉人名冊,設定閱覽日期)。
2.理監事候選人須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及外國人登錄證、或在籍本會轄區取得韓國國籍者,且年滿二十三 歲(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以前出生)。並在本會轄區居住達六個月以上(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以前遷入 )。填具本會規定之推薦書(須取得具選舉權之兩僑戶戶長推薦、不得重覆推薦)及本人同意書辦理候選 人登記。
3.3月16日在釜山華僑協會設定之投票處投票,選舉理事十七人,監事五人。
五、本選舉委員會在釜山華僑協會辦公,有關詢問事項,請撥電話 ☏467-0277 ☏467-7617
六、特此通告 主 任 委 員 叢 湧 滋 副 主任委員 孫 國 維 厲 翠 琴 高 吉 慶 張 秀 蘭 總 幹 事 趙 福 成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