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法務部自2018年9月21日起開始施行F5永住權者換發永住證措施; 現再次將主要對象及注意事項列左: 1.取得F5永住權超過10年以上者,必須在今(2020)年9月20日前辦理換發永住證。 2.不必上網預約,直接前往所屬法務部出入國外國人廳特別窗口辦理。 3.需備文件:外國人登錄證、申請書、護照、護照照片1張、居住地證明及印花費30,000元。 ※ 其他特別注意事項: 1.換發新護照,需在40天內申報,如在國外換護照時,需在入國後14天內申報。 2.變更住址時,應於14天內向遷入地之住民中心(洞會)或轄區法務部申報。 3.華僑子女出生需在90天內向法務部出生申告。 4.死亡申告需在30天內申告,並將亡者外國人登錄證退還法務部; 違規將受到罰款。 詳情可電詢本會051-467-0277或法務部1345
釜山華僑協會 |